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三國、史學研究、機智/第一時間更新/最新章節全文免費閲讀

時間:2018-04-18 10:50 /仙俠小説 / 編輯:夏葉
主角叫坑冶,錢監,鑄錢的小説叫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,這本小説的作者是汪聖鐸所編寫的機智、鐵血、三國的小説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據《宋會要輯稿》職官四三之一七三,淳熙元年(1174),宋廷下令抒、蘄二州

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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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》章節

據《宋會要輯稿》職官四三之一七三,淳熙元年(1174),宋廷下令、蘄二州鑄,但又頒佈了江南各錢監鑄錢賞罰格,説明江南各監並未鑄。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貨志·錢幣》載,淳熙五年,、蘄恢復鼓鑄,“詔州歲增鑄十萬貫,以三十萬貫為額,蘄州增鑄五萬貫,以十五萬貫為額”。這説明淳熙元年州歲額20萬貫、蘄州10萬貫,與述歲額數同。淳熙五年新額、蘄二州歲共鑄45萬貫,而同期江南各監歲額卻不見記載。然而《宋史》卷三五《孝宗本紀》卻記:“[淳熙七年五月]戊寅,詔、蘄二州鑄錢歲以四十五萬貫為額。”即記定立45萬貫歲額的時間比引差了兩年,同一書而所記如此不同,令人難以是從。

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貨志·錢幣》載:“[淳熙]八年,以遠,薪炭不,減額五萬貫。明年,又減十萬貫,與蘄州並以十五萬貫為額。十年,並州之宿城監入同安監。十二年,詔、蘄鑄鐵錢,並增五萬貫。”《皇宋中興兩朝聖政》卷五九、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七載:“[淳熙八年]詔州、蘄州鑄鐵錢並以十五萬貫為額。”《皇宋中興兩朝聖政》卷六二、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七又載:“[淳熙十二年]詔、蘄二州鐵錢監歲鑄並以二十萬貫為額。”《朝雜記》甲集卷一六《淮南鐵錢》則記:“[淳熙]八年秋,王謙仲知州,入見為上言之,遂減州錢額十萬。逾月,又詔權罷鼓鑄一年(原注:九月丁丑)。二州既復鑄錢,因命淮南漕臣兼提舉江淮湖北鐵冶鑄錢公事,歲增額至六十萬緡,然淮錢夥而又著令不許過江,人甚賤之,乃復減為四十萬。”上引某些記載中有所遺漏,故時間稍有誤差,將上引記載綜分析,我們可以大致斷定《食貨志》的記載是比較可靠的:淳熙八年,州同安監由30萬貫減為25萬貫;淳熙九年,再減為15萬貫;淳熙十年,將州的宿城監並於同安監;淳熙十二年,州同安監、蘄州蘄監歲額各增為20萬貫。

當然,李心傳記淳熙八年九月,宋廷曾下令鑄一年,《食貨志》對此沒有記載,實際李心傳所記並非沒有據。陸游《渭南集》卷三八《監丞周公墓誌銘》載:“先是,同安、宿松兩監歲鑄鐵錢三十萬緡,言者以為擾,既損其半,而監亦遽廢。亟復,會歲荐饑,又命罷鑄,故臨遣及之。公(周必正)至郡,乃知地產鐵炭,民以不售為患,而兵工失業,亦或轉而為盜,故當飢歲,宜鼓鑄以聚民。條上宜,詔命復鑄,且省宿松監入同安。公奉行有術,公私皆。”這裏既述及了州錢監罷鑄的原因是遇到了災害(據《宋史》卷三五《孝宗本紀》淮西於淳熙七、八兩年連續遭災),又講到了復鑄的原因,還講到了將宿松監並於同安監的事。

又由上引可知,州在建立同安監之又建立了宿松(或作宿城)監。此外,淳熙十一年(1184),有人又提議建立光州鐵錢監。《皇宋中興兩朝聖政》卷六一、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七載,此年十二月,“呈解元振奏乞令光州依州、蘄州置監鑄錢。上曰:此事難行,次鑄到鐵錢時,可令分二三萬與光州”。於是此提議暫被否決,但來光州卻建立了定城監(時間不詳)。

應當指出,從今存淮鐵錢看,淳熙年間江南的四鐵錢監大是在生產的,淳熙鐵錢中有背文帶“豐(豐餘監)”、“裕(裕國監)”等者,可作證明。但紹熙年以,江南各監的運行情況除興國軍富民監(它轉而供應京湖)外已不見記載,且找不到這些錢監鑄造的鐵錢,所以,估計江州廣寧監、臨江軍豐餘監、州裕國監在宋孝宗在位期已經鑄。

這裏還應指出,宋孝宗時期,淮南行用的鐵錢是錫錢(錫錢實際是鉛錢,因當時又稱鉛為黑錫,稱錫為錫,故慣稱鉛錢為錫錢),這一點在引李心傳語中已明確指出了。淳熙十年钳喉面提到的周必正的建議,改錫鐵錢為不錫鐵錢。陸游《監丞周公墓誌銘》又記:“[周必正]又奏:‘自昔鼓鑄未嘗淆以鉛,止因議者謂入鉛之錢不可為兵,始淆鉛以鑄。臣嘗視之,鉛之精者為飛煙,其滓惡下墜爐底,與鐵初不相為用。亦嘗以入鉛不入鉛錢較其堅脆,及冶為兵,初無異。徒使處、信兩州歲歲挽運,謂宜廢鉛之制。’……事俱施行。”

第二節 宋光宗以的淮南鐵錢

一 宋光宗在位時期的淮南鐵錢危機

宋光宗即位不久,淮南鐵錢危機就爆發了,其最初表現就是私錢氾濫。《宋史》卷三九四《許及之傳》載:“紹熙元年,除淮南運判兼淮東提刑,以鐵錢濫惡不職,貶秩,知廬州。”(《止齋集》卷一二有《[許及之]任淮東轉運判官不覺察私錢降一官一期復朝請郎制》)許及之的被撤職、降級,顯然是淮南私錢氾濫的反映。又《宋會要輯稿》職官七三之九載,紹熙二年十月,“詔主管建寧府武夷山衝祐觀唐叔玠特降一官放罷。以臣僚言其州私鑄鐵錢過於正額之數故也”。又載,紹熙三年正月,“詔劉與宮觀差遣,張濤降兩官,錢之望、許及之降一官,坐部內行使私鐵錢故也”。唐某等受處分是在紹熙二年、三年,其任職時間則應在紹熙元年或更早。這樣多的官員受處分,説明問題的嚴重。又樓鑰《媿集》卷四一《趙鞏知隆興府制》記紹熙元年知廬州趙鞏曾“極論淮錢之弊”,也從側面表明淮錢危機的存在。

問題鲍楼喉,宋廷把摒除淮南私錢的任務主要給了新任的提點江淮湖北鐵冶劉煒。據葉適《心集》卷二《淮西論鐵錢五事狀》記,提點江淮湖北鐵冶司“陳請三十餘事,皆已施行”,可見劉煒是多有舉措的。但這些措施施之過,也一度引起混。時人樓鑰在上奏中講:“兩淮鐵錢私鑄太甚,浸入於內郡,行措置戢……朝廷以眾言下之漕司,煒自任其事……行一切之令而去積年之弊。

當時公私兵民行商坐賈雖貧富多寡之不同,苟蓄一錢則望一錢之用,而煒為之太遽,徒以片紙出令,使盡失其平,一路然,無不怨憤愁苦,其不致生事者特天幸耳。是倍費朝廷調護,為之遣使,為之集議,始則降官會,終則給子……僅得少定……雖得私錢息,所傷已多。”[7]葉適《心集》卷一八《華文閣待制知廬州錢公墓誌銘》也記:“私錢濫惡,流入兩浙,朝廷議絕。

提點鐵冶劉煒,請以私錢二當官錢一,抽貫數百,約其多少,府庫皆封譎,市邑關閉,兩淮然。公(知鎮江府錢之望)四疏言:‘止弊息,要在安靜。淮東地不產鐵,人不私鑄,貨幣轉易,民何罪焉。且天下安危在邊,北使過淮,耳目所接,系國重。’上悟,以官會樁管米、度僧牒費數百萬緡,盡收淮東西私錢納爐鞴中,而少定。然時宰諱公切言,竟以失察私錢,坐鐫一官。”據此,似劉煒下令在易時私錢折半計價,造成混

葉適《心集》卷二二《彥升墓誌銘》也言及此事,説:“以鐵易銅錢,使常在內地,不流入寇境,執事者所知必行也。然而,沿漢、淮上下二千里,銅錢在江南不加益而泄於北甚,此執事者患之而不能救也。遂其所必行,忽其不能救,予固疑之久矣。紹熙初,鐵錢法弊,商賈頓虧折,所至皆皇罷市。餘偶為蘄州,被使一路,奉上指盡安集,歲餘方少定。”《心集》卷二《蘄州到任謝表》也講:“江黃之間,山澤相雜,素號僻左,本極貧虛。

屬因淮南行鐵以來,暨乎蘄置監而仰官爐之羨,不勝偽冶之煩,浸用驕奢,無復繩矩,所以檢核增鑄,絕私錢。畏兩文銷折之多,市井至於晝閉,取十年工本之數,軍庫為之頓空。”《心集》卷二《除淮西提舉謝表》也講:“錢之官私,難辨其真偽;鑄有新舊,徒致分於憎。人心疑,物貨浸少。”楊萬里《誠齋集》卷七〇《乞罷江南州軍鐵錢會子奏議》亦言:“淮民兩年已被撿擇鐵錢之擾,怨諮之言有不可聞。”這些記述都説明官方最初採取的措施引起了不小的混

為了絕私錢,紹熙二年七月二十八劉煒上奏要:“捕捉私鑄,全藉巡尉,乞將湖北路德安府、復州、漢陽軍、鄂州,江西路隆興府、興國軍,江東路南康軍、寧國府、池州、太平州、建康府及兩淮州軍都監、巡尉銜內並帶巡捉私鑄鐵錢任批上印紙。”其建議得到批准。[8]這就是説,行使鐵錢地區和與淮南有關的重要通要處的都監、巡尉都把查鐵錢事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。

為了絕私錢、渡過危機並消除某些過措施造成的不良影響,宋廷還採取一系列措施,這些措施包括:

第一,多方回收劣錢和私錢。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六八之九二載,紹熙元年十二月裏,宋廷調糧食賑災,規定百姓可以用破缺錢及私錢購糧,這顯然是通過賑糶來回收私錢。據《宋史》卷三六《光宗本紀》,宋廷又於紹熙二年七月、十二月兩次用會子二百萬貫回收兩淮私鐵錢。又於紹熙三年正月,“出度僧牒二百,收淮東鐵錢”。又葉適記:“私鐵錢聚淮東數百萬,掩遏鹽利,八州閉肆逾月,樵蘇路沮。公(按:指淮南轉運判官趙師)亟出令,恣民挾私錢市如其故。請於朝,用度僧牒、官會、樁積米收而藏之,盡乃止。”葉適似乎在這裏故意糊其詞,不明言混是因官方查私錢造成的,但講許民重新用私鐵錢,顯然説明官方曾用私鐵錢。官方用度僧牒等回收私鐵錢,也是為了避免化矛盾。[9]

第二,削減鑄錢數量。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貨志·錢幣》載:“紹熙二年,減蘄、同安兩監歲鑄各十萬貫。”《宋史》卷三六《光宗本紀》載:“[紹熙三年十一月]癸酉,減蘄州歲鑄二十萬緡。”另外,定城、興國軍、漢陽監的鑄大約也是為了減少鑄鐵錢的數量。葉適記:“兩淮鐵錢比不定,大商喪億萬,浮西失什伯,且。公(按:指檢詳樞密院諸文字李祥)再疏乞官賜錢米銷濫惡者。廢定城、興國、漢陽監,更鑄紹熙新錢。從之。淮人以安。”[10]他於《心集》卷一六《提刑檢詳王公》又記:“帥漕同置定城錢監,輦鐵輸炭,為一郡患,公(知光州王聞詩)奏廢之。”

第三,適當提高鐵錢法償能。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七〇之八一載紹熙二年赦書提到:“兩淮州縣人户輸納應竿官錢”,“官司勒人户並要輸納官會,展轉收買,倍有賠費”,規定此“並以三分為率,二分見錢(按:即鐵錢),一分官會”。同書二八之三七載,官方又一度規定,算請淮鹽所輸貼鈔錢“以官會四分、鐵錢六分入納”,又修定為“會子、鐵錢各三分,子四分”,顯然這也有提高鐵錢法償能的意義。

第四,查境外私錢源。據《慶元條法事類》卷二九《榷·私鑄錢》,宋廷認為,淮南地區的私鐵錢有一部分是自江南流入的,因此下令:“紹熙三年五月一,尚書省札子:兩淮私鐵錢,多是江南州縣山窮間所鑄,雖與兩淮一例督責官吏止,而江南以非行用鐵錢地分,奉行不嚴,如留喉兩淮敗獲,鞫勘得是江南所鑄,即將界分官吏鄰保重行責罰,並不以去官原免。奉聖旨依。”

經過這次冬舜,淮南地區遭受較嚴重破,經濟狀況更加糟糕。樓鑰《媿集》卷一〇〇《朝請大夫致仕王君墓誌銘》記:“自私錢之廢,淮民多窶,鮮有蓋藏。”葉適《心集》卷二二《彥升墓誌銘》説:“自是(按:指查私錢以)銅鐵錢有倍再之價,淮人貴高食,不復易活如往年矣。”鐵錢危機使官民都遭受巨大損失。

二 葉適關於淮西鐵錢的五點建議

宋光宗即位不久,葉適受命擔任知蘄州,正趕上這次私錢氾濫及官方查私錢。不久,朝廷又令他兼任提舉淮西常平,負責恢復淮西一路的市場穩定。他自參加處理了許多有關淮南鐵錢的事務,對此有較刻的認識。《心集》卷二《淮西論鐵錢五事狀》是他在事情上書所提建議:“一曰開民間行使之路,二曰責州縣關防之要,三曰審朝廷稱提之政,四曰謹諸監鑄造之法,五曰詳冶司廢置之宜。”通過分析他的這五點建議,我們可以對淮南鐵錢有更的認識。

他講“開民間行使之路”,是針對官方查私錢造成的市場混而言的。他説:“始初鐵錢不分官私,民間不辨好惡,得錢使。自私錢,百姓懲創,買賣關,文文撿擇,或將官錢指為私錢不肯收受,或只要新鑄官錢,且免撿擇。民旅持錢買物,一貫之中,常退出三四百,至以米穀他物自相酬準。城市尚可,村落甚。緣此行用艱難,物貨稀少。朝廷斷私錢,本要流通官錢,若官錢方更疑,豈得穩!”“近因還司過蘄鎮,鎮民詣臣稱:揚、真、泰州,凡紹熙元年、二年蘄監所鑄錢,皆嫌惡,撿退不使。”這就是説,官方不僅用一官鐵錢兑收二私鑄鐵錢,而且隨止私鑄鐵錢行用。用私鑄錢時,民間還有相當數量的私鑄鐵錢在流行,於是出現了上述的撿擇情況。查撿擇私鑄錢,而私鑄錢與某些官錢差異不大,就影響到官錢的正常流行,就出現了上述種種混情況。葉適認為,必須盡恢復正常的市場秩序,所以,必須使官民普遍掌識別官私錢的方法,保證官錢行用不受阻礙。

葉適講“責州縣關防之要”,是針對朝廷令地方查私錢而不得要領而言的。葉適説:“自戢以來,號令紛紛,爭為嚴峻,或令五家結甲,或令旬申有無私鑄。巡尉以捕捉入銜,敗獲治經由透漏,沿流常要巡綽,津渡皆須搜邏,吏人甘伏決,官員當俟朝典。”他認為規定雖繁,卻不得要領,要私錢,關鍵在止使用。所以,只要期堅持要各州“月更無行使私錢文狀結罪申尚書省”就行了。

葉適講“審朝廷稱提之政”,是針對宋廷淮南鐵錢政策存在的弊病而言的。葉適指出:“銅錢過江北,既有鐵錢以易之矣;鐵錢過江南,亦必有銅錢易之可也。今為銅錢地而不為鐵錢地,事不均平,豈行法以來偶未之思歟?故江北自行鐵錢之,金銀官會無不高貴,富商大賈財本隔礙。”葉適提出,攜銅錢過江北,官方設有以銅錢兑換鐵錢的地方,而攜鐵錢過江南,官方卻未設以鐵錢兑換銅錢的地方,這是造成人們看鐵錢的重要原因,同時這又造成淮南與內地經濟上流的困難。所以,葉適主張“當使鐵錢之過江南,亦如銅錢之過江北,皆有兑換之處,兩無廢棄之虞”。

葉適講“謹諸監鑄造之法”,是針對官錢製造惡是導致私錢氾濫的原因之一這一情況而言的。葉適説:“竊詳興監以來,所鑄鐵錢其重、薄厚、精、大小略為相等。就中淳熙七、八、九年中間蘄監所鑄,字畫精西郭堅明,比於諸錢,又為精好。十五、六年以至紹熙元、二,則頓成惡。習久生弊,亦宜然。”即是説淳熙十年以官錢鑄造得質量低劣。葉適也講了私錢氾濫問題出現以,官方在官錢鑄造方面也採取了措施:“昨鐵冶司急取勝盜鑄者,遂翻新樣,四季別為字文。舊重四斤十二兩,今增為五斤八兩,新錢比舊大幾一。”葉適認為這樣做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,特別是每季改字文,化太頻繁,人們難以識認。他認為關鍵是鑄錢注意質量。

葉適講“詳冶司廢置之宜”,是針對新設的提點江淮湖北鐵冶司而言的。葉適認為,淮南發生鐵錢危機,臨時設置提點司是必要的,事應當取消,將有關事務各監司州縣辦理,否則提點司同原有監司及州縣的矛盾難以解決。

三 關於鐵錢區擴展的問題

上引李心傳講:“淮錢夥,而又著令不許過江,人甚賤之。”又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一一《財》載,朱熹的學生吳心大講:“[淮]鐵錢之,亦緣積年鑄得多了,又只用之淮上十餘郡,所以至此益賤。”他們的話有一定代表,即當時人往往認為淮鐵錢之所以貶值,就是因為造得太多,而行用區域又太小。所以,就流行一種認識,即認為把行用區擴大到江以南部分地區,可以緩解鐵錢危機。這種認識也影響到朝廷,於是宋朝多次就此展開討論。

據記載,宋寧宗慶元元年(1195)三月庚寅,“命侍從等官集議江南沿江諸州行鐵錢利害,條以聞”[11]。嘉泰元年(1201)八月“丙戌,復詔侍從、台諫、兩省集議沿江八州行鐵錢利害”[12]。嘉泰三年“三月丙子,詔相度鐵錢利害(西文:無為軍李運言兩淮鐵錢、子利害,詔户部相度以聞。尋以有司言宜置官講會子、鐵錢利害,詔户部並行相度。四月丙午,出封樁庫兩淮子一百萬,命轉運司收民間鐵錢)”[13]。顯然,討論的結果,並沒有立即擴大鐵錢行用區,而是採取了其他辦法來緩解鐵錢危機。這時大約鐵錢的購買(貶值)問題又突出了,暫三監鑄錢,也是為了減少鐵錢的流通量,以提高其購買

嘉泰三年(1203)七月“壬午,同安、漢陽、蘄三監罷鑄錢”[14]。

嘉定二年(1209)八月“甲子,聽兩淮諸州民行鐵錢於沿江八州”[15]。這説明宋朝廷終於下決心要擴大鐵錢行用區了。這裏所謂沿江八州,是哪八州呢?各書都未作代。筆者以為,就是《朝雜記》甲集卷一六《兩淮會子》所載一度准許行用淮的八州,即:江州、池州、太平州、常州、建康府、鎮江府、興國軍、江軍。

這次下令在江南八州行用鐵錢,引起了強烈反響。大約建康府是較早實施的地區。袁燮《絜齋集》卷一三《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黃公行狀》記:“初,金陵遵奉朝旨,通明淮甸鐵錢,隱不復見,商旅憚於折閲而不通,西民艱於經營而坐困。公(龍圖閣待制、知建康府、江東安使、行宮留守、江淮制置使黃度)鋭意罷之,乃密察廛市,默計多寡,昭然見其事情。遂發米以糶,而許糴者純用鐵錢,所收略盡,又出銅錢、楮幣易之,未三旬,鐵錢屏跡,銅錢流佈,人以為神。”袁燮此段文字有闕誤,但大致意思還是清楚的。即官方下令行用鐵錢引起混,黃度上任可能得到朝廷的允准重新使用銅錢,於是精心安排,使由用鐵錢到用銅錢的轉沒有引起太大的震

袁燮當時也在沿江八州之一的江州任職,同樣遇到了推行鐵錢的煩。真德秀《從祀錄》卷六《顯謨閣學士致仕贈龍圖閣學士開府袁公行狀》記:“朝廷患楮多錢少,令沿江八郡通用鐵錢。敕榜下九江,公(袁燮)曰:此令一齣,銅錢將益閉藏,姑緩揭榜,將言之。俄聞金陵以鐵錢二當銅錢一,鹹謂不,而朝廷亦不果行,人公之先見。”據此,江州接到命令未立即執行,不久情況有,也就無須再推行了。

江南八州行用鐵錢可能也涉及軍兵的利益,黃榦《勉齋集》卷三七《朝奉郎尚書吏部右曹郎中王公行狀》記:“時朝議行鐵錢於松(沿)江諸郡,公(王遇)以為兩淮鐵錢壅滯,民間重困,正以盜鑄者多。今又於松(沿)江州郡行使,盜鑄之徒欣然心。莫若權罷止鼓鑄,則鐵錢當不勞而轉通行矣。未幾,京(鎮江)果以軍情搖為言,始公達識,而鑄錢之議寢矣。”由於此事的推行遇到了巨大阻,迫使宋廷收回了成命。

四 嘉定年以的淮南鐵錢

宋廷之所以要擴大鐵錢行用區域,重要的原因就是鐵錢的貶值,擴大行用區的企圖遭到挫折,鐵錢貶值的問題就更加突出了。

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六二之七三載,嘉定五年(1212)三月二十八有官員上奏中講到,朝廷會子5000貫給淮西和州,這些會子可“展計換見錢(按:應指鐵錢)一萬一千五百九十一貫”。以此計算,當時當地每會子1貫,約可兑鐵錢2.32貫。若折為銅錢,因為會子相對銅錢的貶值,則每貫銅錢應折鐵錢3貫上下。《宋會要輯稿》刑法一之五九載,嘉定五年十月八知通州喬行簡言:“今江北專用鐵錢,近年以來,比之內郡銅錢,數三倍,匹絹之直為錢十千,而犯贓者以絹定罪亦如銅錢以四貫為匹……四川專法,以錢計贓定罪者鐵錢二文當銅錢一文,今兩淮用鐵錢,與川郡事一同……照應四川專法施行。”“從之。”

喬行簡講的銅、鐵錢的比價,也與上述一比三的比價相同。

,《歷代名臣奏議》卷二七三載,袁燮知江州時上民疏曰:“今議者急於豐財,用鐵錢與銅錢並[行],當不足之時,倏焉有餘,寧不可喜,而其實有不然者。往時楮幣多故銅錢少,而又益以鐵錢,不愈少乎!……兩淮虛耗甚矣。運鐵錢於江南貿易而歸,固將裕之也,然江南之楮幣易淮甸之鐵錢,厥價三倍,巧之民,爭先取之,此盈而彼虛矣。鐵錢以脧削,銅錢不得往,淮人將安所用哉!……且夫鐵錢之易就,非若銅錢之難成,盜鑄如雲而起,楮之也滋甚,內不足以權楮,外不足以裕淮,將何於此哉!”陳造《江湖翁集》卷二七《上趙丞相札子》也講:“鐵錢三千得官卷一千。”袁燮、陳造講的會子、鐵錢比價與上述情況相比,又趨嚴重,袁燮還講到了盜鑄問題的嚴重

《洺集》卷四《故事》載,時人程珌於嘉定年間給皇帝講課時談到淮南“會子一貫換鐵錢三貫四百”,這表明鐵錢貶值的趨仍在繼續。又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貨志·錢幣》載,“嘉定五年,臣僚言江北以銅錢一折鐵錢四,之”。這裏的“之”,義不明,如果是止以如此高的比率折算,則不知宋廷採取了什麼切實可行的措施,否則只靠行政命令是不行的。據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二八之五五,大約由於鐵錢的貶值引起了鐵錢的信用危機,宋廷在嘉定五年九月二十四詔書中講:“見今務場入納鐵錢則例並是永遠施行,斷無衝改。”這顯然是為了穩定鐵錢信用,同時也有穩定鐵錢價值的作用。

《續編兩朝綱目備要》卷一四載,為了轉鐵錢不斷貶值的趨,宋廷作出了重要決策:“[嘉定七年]十二月,復罷同安監鑄錢。”這次同安監被罷,就再沒有恢復,從而使供應淮南地區的鐵錢監減少為蘄監一監,這對於緩解淮南地區的鐵錢危機起了重要作用。

文獻中有紹定元年(1228)提點江淮湖北鐵冶鑄錢劉洙的上奏(詳見引),其中提到蘄監的運行。另成書於紹定年間的張世南《遊宦紀聞》記述蘄監每年除暑期外開工9個月,共可鑄鐵錢27萬貫,也説明蘄監在紹定年間仍在生產。今存淮南鐵錢年代最遲的有背文帶“”的端平錢,説明淮南鐵錢的生產至少維持到端平年間(1234~1236),此淮南鐵錢大約就鑄了。但《永樂大典》卷一四六二七《宋吏部條法》載:“淳祐元年十二月空,尚書省札子,照得江淮湖北冶司文字,元降指揮許舉三路五州十二縣措置買納官,壽昌軍正系冶司所部,該受舉。奉聖旨,令吏部向壽昌軍買納官許令受舉。”説明提點江淮湖北鐵冶鑄錢司仍然存在,照理應仍有鑄錢事,只是南宋端平以所鑄鐵錢大約都不再標明錢監,所以鑄錢地點還需考證罷了。

五 宋廷在淮南推行鐵錢的負面作用

宋廷在淮南強制推行鐵錢,主要機之一是防止鐵錢流入金朝境內。或許此外還有一個不言説的機,那就是想通過在淮南推行鐵錢減少財政涯篱。因為最初鑄行鐵錢時,鐵錢購買較高,鑄行鐵錢是本小利大的。葉適《心集》卷二《淮西論鐵錢五事狀》講:“自淳熙七年至紹熙二年上半年,同、兩監通鑄過四百餘萬貫,七年之及他監所鑄又未有數目。”兩監10年間平均每年鑄造約40萬貫,連同這兩監此和此所鑄和黃州、光州以及江南四監所鑄,其數量一定是相當可觀的。數量如此多,説明官方的積極是很高的。正因為如此,才出現了鑄錢數量失控的問題(如所引,有些地方官額外鑄錢以補助地方財計,也是由於這個原因)。

但是,在江北岸行用鐵錢,在江南岸行用銅錢,止銅錢入江北,止鐵錢入江南,這就人為地製造了江南北在經濟流上的困難。儘管宋廷允許江北行用會子,會子成為溝通江兩岸經濟往來的橋樑,但會子畢竟不是淮南地區的主要貨幣,因而並不能從本上消除江兩岸流的困難。又因為貿易需要會子,納税也往往要用會子,而會子難得,人們往往又因持鐵錢、子而換不到會子或只能不等價兑換而憂愁。這樣的局面對淮南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,都是很不利的。淮南地區在北宋是比較富庶的,入南宋以,成為宋、金對峙的沿,經濟恢復得很遲緩,官方的貨幣政策(關於對止錢幣外流政策的評價,將另外專作討論),又給淮南經濟的恢復增加了新的困難。

淮南高郵人陳造(時任淮南西路安司參議)為家鄉人民的困難處境鳴不平,寫詩記述淮南推行鐵錢的弊病,詩文如下:

為家重牆垣,為民須貨殖。揚廬國百户,東南賴控扼。

淮民魚米餘,百貨仰殊域。用銅防外泄,用鐵乃奇畫。

一利伏一弊,救弊要得策。持貨貿官券,舍此莫食。

錢貨天下用,鐵乃限南北。坐令兩淮民,塊處斷貿易。

計鐵取券直,十才取六七。朝賢準民,此困盍矜恤。

銅鐵均國,通豈無術。近甸視遠地,未可岐畛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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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

兩宋貨幣史(出書版)

作者:汪聖鐸 類型:仙俠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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